(以英文版本為準) 評 審 準 則 和 評 級 所 有 申 請 須 根 據 下 列 評 審 準 則 , 通 過 兩 層 同 行 專 家 評 審 。 醫 療 衞 生 研 究 項 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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促 進 健 康 項 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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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 究 局 可 有 絕 對 酌 情 權 , 邀 請 非 本 地 專 家 參 與 第 二 層 評 審 。
撥 款 申 請 的 評 級
於 同 業 評 審 表 格 之 每 項 科 研 評 價 中 , 均 註 明 其 分 數 由 四 分 (建 議 支 持) 至 一 分 (不 獲 支 持) 。 每 份 申 請 之 總 評 級 將 於 評 審 撥 款 委 員 會 之 會 議 審 議 及 確 定 。 評 級 之 定 義 如 下 :
醫 療 衞 生 研 究 項 目
4 – 建 議 支 持 | 不 用 修 改 或 只 需 簡 單 回 應 提 問 |
3 – 建 議 支 持 但 需 澄 清 / 修 改 | 需 稍 作 修 改 及 澄 清 以 確 保 研 究 計 劃 可 成 功 進 行 |
2 – 現 階 段 不 獲 支 持 | 需 作 大 幅 修 改 |
1 – 不 獲 支 持 | 科 研 影 響 有 限 / 研 究 方 法 有 缺 陷 / 不 完 整 的 申 請 / 基 金 範 疇 以 外 的 申 請 |
促 進 健 康 計 劃
4 – 建 議 支 持 | 不 用 修 改 或 只 需 簡 單 回 應 提 問 |
3 – 建 議 支 持 但 需 澄 清 / 修 改 | 需 稍 作 修 改 及 澄 清 以 確 保 研 究 計 劃 可 成 功 進 行 |
2 – 現 階 段 不 獲 支 持 | 需 作 大 幅 修 改 |
1 – 不 獲 支 持 | 對 社 區 影 響 有 限 / 項 目 設 計 有 缺 陷 / 不 完 整 的 申 請 / 計 劃 範 疇 以 外 的 申 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