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 究 基 金 秘 书 处
研 究 局 可 发 放 的 上 限 为 已 批 核 拨 款 的 八 成 ( 或 根 据 合 约 条 款 及 条 件 订 为 九 成 )。 余 款 须 待 研 究 局 收 到 满 意 的 结 题 报 告 、 研 究 成 果 报 告 和 审 计 帐 目 后 方 可 发 放。